民事诉讼一般多久开庭-上海煜珩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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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后立案后多久开庭1、《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是: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费用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1)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

(2)同等与对等原则!

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他国公民、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

对等原则,是指一国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他国公民、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他国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同样限制的原则!

(3)法院调解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4)辩论原则,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说明和论证自己主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反驳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和主张。

(5)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

(6)检察监督原则,是指检察机关有权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7)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支持受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开庭的方式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

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

其中,公开审理是原则,不公开审理是例外或补充!

以民事诉讼为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

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

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民事案件开庭之后一般是两个月内会出判决书,案件争议大或者影响大的,出判决的时间就会晚一些,当事人可以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传票上有法官联系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对于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

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

所以这个开庭时间,需要等法官的通知,法官下达开庭通知书之后,一般都会在开庭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特殊情形涉外诉讼所谓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

有的又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从各国立法实践看,有的国家在《民事诉讼法》之外另行制定涉外民事诉讼法。

少数国家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分别作相应规定。

还有的国家则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加以专门规定。

我国属于最后者,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种立法例!

严格地说,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不是独立的程序。

它的全称应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这种特别规定和国内的民事诉讼程序规定以及某些国际条约的规定共同构成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

可见,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严肃性?

开庭时间跟送达和适用程序有密切关系,一般是立案后5日内移送至审判部门,之后就要看何时送达和适用程序了:1、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审判部门应当在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2、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则需要公告,一般是在报纸刊登后第93天安排开庭。

一、交通肇事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交通肇事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只对审理结束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二、交通肇事罪是怎么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属于交通肇事罪?

找法网提醒,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怎样才算交通事故要符合下列条件才算交通事故: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3.在运动中发生,即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

4.有事态发生,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即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一、民事诉讼一般多久开庭民事诉讼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二、我国的民事诉讼有伪证罪吗。

民事诉讼没有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才会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统治者都对它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但是,国内外对于伪证罪的规定是不同的,就是在同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规定也不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伪造,毁灭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手段强迫指使他人作伪证,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伪证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条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证据提供假证据、阻止证人作证,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打击报复的。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刑法罪名精释》中认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不限于刑事诉讼,此罪中所帮助的当事人既包括刑事案件中的自诉人、被告人、被害人,也包括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等?

不少法律学者都有此感。

也就是说,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不仅存在于刑事伪证中,也存在于民事伪证中;

在平时遇到什么小的纠纷需要打官司所需要用的诉讼法律都是民事方面的,但是即使是在民事的法庭上也是需要有证人作为一种辅助性的证据来证明案件的实际情况的,但是有些证人在因为某些情况而做出了虚假的证明必然也就需要被处罚,但是伪证罪只有在刑事上才有所规定;

三、在民事诉讼中如何申请回避申请回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

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

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综上所述,关于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这个问题,其实,我们在进行处理不同的案件的时候,开庭审理的时间也是不同的,民事诉讼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我们首先要进行区分,然后具体情况具体判断?

另外,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缴纳一定的税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