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上海煜珩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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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民事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一、民事赔偿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民事赔偿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二、民事赔偿范围的有哪些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赔偿范围如下: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导致伤残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除上述一项赔偿范围外还应赔偿的项目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继续治疗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必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除因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外,还应赔偿的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及受害人家属为处理事件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费、必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一、民事诉讼时效最长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时效最长期限是二十年,如果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的,在特殊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二、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
三、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诉讼时效须由当事人主张,除斥期间不用当事人主张!
3.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4.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一、民事诉讼时效多长时间最长民事诉讼的最长时效是二十年,如果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的,在特殊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适当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二、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期间的不同规定(一)民法典规定,普通的诉讼时效是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三、《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抵押权也是属于民事权力的一种,相关情况的存在矛盾和纠纷时,是适用于民事诉讼时效的有关处理规定的,具体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3年的诉讼时效内来提出诉讼,但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那么诉讼时效是重新计算的。

一、民事诉讼诉讼期限是多久,民法诉讼诉讼时效经若干年不行使而消灭,盖期确保交易之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盖以请求权永久存在,足以碍社会经济之发展!
王泽鉴先生总结时效存在有四点理由1、保护债务人,为避免因时日久远,举证困难,致遭受不利益?

2、尊重现存秩序,维护法律平和。
3、权利上睡眠者,不值保护。
4、简化法律关系,减轻法院负担,降低交易成本;
上述即为民事诉讼诉讼时效的,谢谢采纳。
二、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的诉讼期限是多少年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公诉案件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有没有法律依据公诉案件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的时间,当然了,如果说是属于案件比较复杂的情况之下,那么是可以延长半个月的时间,所以从最长的角度上来说的话,就是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可以达到一个半月的时间!
四、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审查期限是多久?

多久可以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决定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审查期限是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五、民事诉讼的审限为多久,审限是多少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诉讼的审限为多久,审限是多少问题解答如下1、在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