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书范本-上海煜珩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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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书最新范本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给原告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元给原告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元给原告。
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应特别指出!
关于离婚诉讼书的范本的法律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诉讼书最新范本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诉讼请求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判归原告所有)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元给原告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
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
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某某区/县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民事起诉书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事实与理由: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由于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的生理发育,×××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费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交通事故时间:2010年9月10日7时35分许天气:晴交通事故地点:当事人基本情况:张,男,37岁,身份证号:北京市丰台区人,持A2型驾驶证驾驶京号小轿车!

车主:张,住址:北京市。
李,男,52岁,身份证号:河北省市人,骑河北省A号两轮电动自行车!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张驾驶京号小轿车沿中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赵庄村口后逢李骑河北省A号两轮电动自行车,沿中华路由南向北的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处,李在由东北方向向西南方向横穿道路的过程中,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李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或者意外原因:张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未保持安全车速,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之一,具有同等过错!
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之规定,张负该事故同等责任。
李骑两轮电动自行车在东北方向向西南方向横过道路的过程中,未确保安全,未按照正确的行驶路线下车推行,是造成该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具有同等过错!

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之规定,李负该事故同等责任。
交通警察(签字):交警大队印章接到此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向支队事故处申请复核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协调申请?
被告人张某某,男,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207224413,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乡,住长岭县乡,农民!
因涉嫌抢劫罪,长岭县公安局于2016年3月6日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16年3月17日由长岭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现羁押于长岭县看守所。
本案由长岭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抢劫罪,于2016年5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5月16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年5月16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3月4日15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在长岭县镇旅店号房间内,推倒在床上,用尖刀恐吓等手段向失足妇女刘某某要钱,在刘某某的手拎包内翻出一张农业银行的银行卡,用刀威逼刘某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又将刘某某用胶带捆绑,拿着刘某某银行卡跑出旅店,于当天晚17时30分许到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因密码为假而未遂。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物证:被告人张某某作案时使用的手机一部,皮质棉衣一件,黑色卡簧刀、墨绿色卡簧刀各一把,黄色胶带一卷2.书证:户籍及前科劣迹证明被告人在农业银行自动取款机上使用被害人刘某某银行卡的监控录像截图被告人手机通讯记录复印件3.证人吴某某、李某某的证言4.被害人刘某某的陈述5.被告人张某某的供述与辩解6.鉴定意见:人体损伤程度分析意见书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7.辨认笔录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暴力手段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张平在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应属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年月日。
xxx诉xx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原告xxx代理词xxx区人民法院:xxx诉xx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贵院已于XXXX年x月xx日开庭审理。

xx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的委托,指派xx律师参加了本次庭审。
现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结合庭审情况,就相关事实和理由发表书面代理意见如下,谨供贵院参考:一、被告有提供考勤卡或考勤记录(以下简称考勤记录)的义务;
被告拒不提供,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被告在庭审中,确认了如下事实!

1、被告承认其对原告实行考勤制度。
被告确认存在打卡考勤,并称加班费按车间主任的考勤计算?
2、被告承认双休日安排原告加班的事实?

被告称2009年春节期间多放原告10天假期是对原告双休日加班所安排的补休。
据此,被告已承认原告存在双休日加班的情况,但该加班是否已由被告安排补修,被告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而原告对此不予认同,认为这10天假期是被告给予原告的福利;
3、被告提供的《加班情况统计表》,证明原告存在延时加班、双休日加班这一事实。
被告向法庭提交了《加班情况统计表》,在当庭陈述中,被告承认了上述表中大部分为延时加班工资,并有1天左右为双休日加班?

据此,被告承认原告存在双休日加班及延时加班的事实,只不过称已按该表支付相应加班费。
(二)基于上述事实,被告拒不提供考勤记录,应当认定被告举证不力,从而采信原告的主张成立;
1、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有妥善保管、提供属其掌握管理的证据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2、被告未妥善保管、提交考勤记录等证据材料,应当由其承担不利后果;
在被告日常经营管理环节中,考勤制度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考勤记录是被告计算加班工资的依据。
考勤制度作为保障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一项制度,单位理应完善该制度,并妥善保存考勤记录!
被告以文件太多找不到为由规避提供考勤记录和,并据此规避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定义务,根据上述规定,被告应当对其未妥善保管、提交考勤记录承担不利后果,彩信原告的主张!
二、被告已支付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低于法定标准,应予补足?

庭审中,被告称其加班工资基数以基本工资加上计件工资为依据。
原告认为,双方并未约定加班工资基数,被告仅以基本工资、计件工资作为依据不合法;
原告实际是按8元/小时的加班工资基数计算并支付加班工资的,而根据原告正常工作的应得工资,原告的小时加班工资基数约11元,存在3元左右的差额,依法应由被告补足。
综上所述,被告有义务提供其管理的考勤制度,而不能提供,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已付加班工资的基数低于标准,应当补足加班工资故恳请贵院依法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弥补其损失?
此致XX人民法院代理人:年月日?